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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uary 31

    告一段落

    tjc说这个论战应该告一段落了,我也是这么想的。论战的结果是,谁也没说服谁,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论战都有了各自的收获,并且有个朋友讨论这样无趣的问题,实在令人高兴。这里简单回顾一下这次论战。

    我们开始争论的焦点是台湾民主的真假,现在看来,这个问题一点意思也没有,我们看似有理有据的讨论,不过在争夺一个话语的解释权罢了。但随着论战的深入,我们不可避免的触到了民主政治构成的要素,比如选举的规则,反对党的立场等等,这都是些值得讨论的问题,但因为我们知识的有限,比如我对英国的反对党所知甚少,导致了讨论难以为继。之后,我们又扯到了更大的问题——思想和制度对人的影响,这样的问题当然非常有价值,但其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我们两个现有的水准,所以我们最好在此打住,以免沦为为了辩论而辩论的小顽固。
     
    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二次论战,肯定还有第三第四次,质量也一定会越来越高。
    January 27

    专制植物在民主土壤上的命运

    你误解了我说的制度的意思。这样一来一往的讨论真容易有歧义,是我的文章得不够严密吧。

    我并不是说要一个像共产主义那样乌托邦的制度,而且这样的制度之所以行不通,恰恰是它忽略了人的不可靠性,妄图不依靠外力,把人人都提升到圣人的境界。不从制度下手,单靠宣传教育,无官不贪的局面是永远无法根除的。当然,我也并没有说要用“制度强迫大家有“各尽其能,各取所需”的素养”,我并不是说要制定一个严苛到偷一块钱就要杀头的制度,企图以此来彻底消灭犯罪,这种制度是不近人情,也无法操作的。

    我说的是民主制度,这制度是什么呢?简单说就是权力的互相制约,在台湾这种制度已经大体具备了,陈水扁个人和它的民进党,做任何事情都有无数的眼睛在看着他们,让他们不能为所欲为,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正是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邱毅这样的爆料人才不会被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刑;台湾的媒体才不会被以破坏和谐稳定的借口关闭。

    我说的“与其劝人向善,不如逼人就范”,也确实不准确。我的意思是,与其告诫人们不能犯罪,倒不如用法律规定犯罪就会受到惩罚。

    你又说“用制度改造人难道比用思想改造人更了不起吗?”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我都不确定制度和思想到底可不可以放在一起比较。而且制度主要的工作似乎不是改造人,而是约束人,它有思想所没有的强制力。

    如果谈制度,那么民进党一开始就在破坏民主政治的制度啊。他的党章没有自由民主,他的党不是自由民主形式的党,他的格调只是一个烂政党。台湾自豪的民主制度给了他们什么惩罚呢,他们付出的代价是连续执政两届,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我们对他们“民主政治”的认可。糊涂的台湾人还在支持它们、相信它们。换了国民党又怎样呢,国民党就是另一个民进党,民进党就是另一个国民党,国民党有个连战,这个连战的儿子三十几岁,无德无能,就当上了中央委员,人家蒋介石是四十岁才当上的,你不觉得荒唐嘛,这就是他们的制度。制度给他惩罚了吗,制度给他约束了吗,整个制度都被这种人用来玩弄了。不是因为“乙式政党”内部的生殖器串联关系会这样吗?还有马英九做台北市长的时候,配合陈水扁,拍美国人马屁,价值八十亿新台币的土地,他们收一千万美金租掉,租期九十九年。九十九年啊,同志。有蓝绿吗,有反对党吗,大清帝国又回来了。制度在干嘛?制度在乘风凉。台湾人的确没笨到让陈水扁当希特勒,陈水扁也不够格,希特勒至少让他的国人一度有荣耀感,陈水扁只会让台湾人丧权辱“国”。这时候我们伟大的制度呢,制度的制裁呢,约束呢,“布满探头”的社会在哪里?民进党失去人心了吗,高雄不是又被拿下来了吗?就算不管人民的思想建设,他的制度本身也有问题,至少不值得放心。

    呵呵,既然你都看到了民进党的混蛋,我也看到了,你为什么不相信台湾人也看到了呢?你为什么不相信他们看到了以后会有所行动呢?你是不是像李敖一样太低估他们的智商了?也许国民党就是民进党的翻版,马英九就是小陈水扁,但他至少不敢像陈水扁这么肆无忌惮地破坏制度了,民主国家正是以这种蜗牛般的速度进步的。民主国家的制度决定了它的进步从来都是小步的,渐进的,而不能是翻天覆地的。我尤其坚信的一点就是,台湾已经具备了民主的土壤,等待专制政党的命运,只有慢慢地凋谢。虽然专制政党看上去似乎还有蓬勃生长的态势,但它的根基已经慢慢腐烂,它的丧钟已经敲响了。

    另外,我标粗的那句话:因为人总是不可靠的,我们就需要用制度来约束人,就是美国民主政治的精华所在。三权分立,也就是建立在这个理念之上的。详见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

    用制度来约束人

    如果现在还认为:只要有民主环境,即有选举、议会等所谓“相对健全的民主制度的保障”,就会有真的民主政治,那只能说是一种比较天真的想法。这正如胡适在《问题与主义》中所说的:“只管提出‘涵盖大义’的主义,便是目的热;不管实行的方法如何,便是方法盲。”强调制度不强调人,问题就出在,人和制度是分不开的,只有空洞的制度悬挂高空,而没有制度下的人去踏踏实实地实行,那么一切制度等于空谈。而一群打着民主反民主的政党,在他没有改变他的成分,在他没有培养起民主风度之前,在他闹了那么多民主笑话之后,在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民主之时,我们还因为他是民主环境中所发生的,就认定他是真的民主政治,这只能证明我们对民主政治的认识还不够,只能证明我们又开始“目的热,方法盲”了。

    我说的“相对健全的民主制度的保障”也就是一个有自净能力的健康环境,在这个环境下,任何变形的独裁政党只能慢慢向民主政党转变,否则它们就会受到惩罚,就会失去市场。在美国,3K党至今都是合法的,而且远比以前温和了,即使如此,它的影响力还是在连年下滑。就像一个恋童癖老师,如果在布满探头的教室里上课,他就不敢猥亵学生,他只能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怪癖。制度的作用就在这里,因为人总是不可靠的,我们就需要用制度来约束人。你破坏制度,你就要受到惩罚。民进党受到的惩罚是显而易见的,它的种种下三烂勾当对选民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强调制度胜过人,并不是方法盲,恰恰相反。

    人和制度是分不开的,只有空洞的制度悬挂高空,而没有制度下的人去踏踏实实地实行,那么一切制度等于空谈。

    那么回到台湾,它的制度是空悬的吗?不是民进党要不要去实践这个制度,而是它时时刻刻都受到这个制度的约束,破坏制度,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

    一个党的民主素养,民主风度都是很空泛的东西,与其劝人向善,不如逼人就范,我们为什么不能踏踏实实地从制度入手,用制度来强迫它培养民主素养、民主风度呢?我认为目前的台湾已经具有了这样的制度基础。

    欧美那些真正讲自由民主的人,他们的“制度”都在心里,也就是说,他们真正把民主当成一种生活习惯、一种信仰、一种教养、一种格调。

    确实,但这种民主信仰不是天生的,也是在一个健康环境下慢慢培养起来的,这样的环境,随着互联网的冲击,连大陆都慢慢有了,台湾怎么会没有?

    罗斯福这时候,如果为了权力,他大可以组“乙式政党”啊,但是组得起来吗,能把个性独立的美国人圈起来吗,当然不可能。

    是啊,你认为台湾人就笨到能让陈水扁当希特勒?纳粹党的教训难道他们就一点没游吸取吗?

    当年一个国民党张鸿学对一个民进党朱高正说:“讲民主,你没有风度,搞革命,你不敢。”其实整个民进党就是这么一个货色。他一坐大,独裁他不敢、为独立抛头颅洒热血他不敢,破坏民主政治,祸害社会,他最拿手。

    破坏民主政治他最拿手,他拿手是不错,但他能为所欲为吗?我们又回到了制度上,制度会对他的破坏以约束,以制裁,最明显的就是民进党失去人心,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事实摆在眼前,为什么还要做那些不可能的假设。搞乙式政党的国家,有哪个走向了真正的民主政治,有吗?就台湾这个环境,你能寄希望于是开历史先河的场所吗;就台湾这些党,你能寄希望于他们是搞得出真正民主政治的乙式政党吗?

    台湾已经不是党国的时代了,不是一党专政了,一党专政的搞乙式政党的国家,我们当然不能希望它带来民主。而在台湾,只是一个变形的“乙式政党”在执政罢了,而且这个执政是有期限的,是执政党所无力改变的。所以,我没有寄希望于一个“乙式政党”本身给台湾民主,而是寄希望于这个制度。

    重要的问题

    我们的分歧在于,你认为一个变形的“乙式政党”是不肯能搞民主政治的,而我相信,只要有相对健全的民主制度的保障,一个党到底是“乙式政党”,还是“甲式政党”,或者更偏向哪个,是哪个的变形,根本不是问题的关键。你强调人,我强调制度。

    为了强烈的想说服你的愿望,我想把这个问题简单化,希望不至于片面化,呵呵。打个比方吧,假如布什和他的共和党党员都吃错药了,开始修改党章(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党章,没有就起草一个),把共和党变成一个“乙式政党”。也开始开群众大会,搞贿选,搞做票,在国会跟民主党武斗……那么这时候的美国还是民主政治吗?照你的逻辑,一定不是了。但是,这样变异的政党,当然无法毁掉美国的民主制度,因为民主国家总是有重重的纠错机制,个人或者一个政党的变异绝不会动摇这个国家的民主根基。

    我的问题就是,这时的美国还是民主国家吗?如果是,民主政治就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了。

    所以,问题的核心就是,民主是制度决定的,还是参与政权的党所决定的?

    January 26

    鄙视周围的骨灰

    苏菲在她的qzone上谈到了一则保姆和雇主的新闻,她进而说道:

    “这就是我们的处境:我们每个打工者就是变相的保姆。我们体会得到被老板压榨、剥削、辱骂不平等对待的痛苦,我们极力要求自己作为主人时平等对待保姆,事实上就是变相要求老板平等对待我们这些打工者。老板上班开奔驰、吃饭在酒店、家住豪宅,我们要求与他平等,上班坐他的车、吃饭和他一起、住到他家去,甚至我们要求工资上也和他平等。这样可能吗?会可能吗?虽然人与人之间在理论上应该是平等的,但事实是贫富两极悬殊造成人与人在现实中完全不平等,不仅不能平等,甚至还相差甚远。而身份,便是贫富的外化,是其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不同身份的人,想要平等,是不可能的。”

    苏菲在这里犯了一个错误,把平等当作了相同。照她的逻辑,男女平等,人人生而平等显然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人生来就有差异,怎么会平等呢?其实平等并不是相同,平等并不是没有差异。平等是在承认客观差异的基础上,主观上的人格平等和客观上的机会平等。小保姆和大老板的平等在于,他们的人格是平等的,他们的雇用关系是建立在公平的合同条款之上的,双方都是自愿的。你也许会说,去你的公平合同吧,小保姆还不是被大老板无情地压榨,做保姆的多得是,老板挑挑拣拣的,她不忍气吞声行吗,不忍气吞声谁来养活她读小学的儿子?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制度来规范这种可能出现的不平等了,比如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强制雇主为保姆购买保险等等。虽然在当今的中国这种法律常被视为儿戏,但这是不正常的社会的不正常现象,你千万别把它当成理所当然的了。

    你大概还要说,老板可以指使保姆干这干那,保姆却不能反过来指使老板,这怎么叫平等呢?可这还是平等。因为这里的上级关系,服从与被服从关系,是暂时的,并且是自愿的,保姆的工作就是听从主人的安排,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报酬。保姆下班后一样可以到老板开的酒吧里去消费,让老板来为她服务。

    苏菲进一步把一个人的职业看成了他身份的体现,并且是从金钱角度来衡量的,我想应该还包括权力、影响力等等。身份是什么呢?就是地位。一个人的职业可以决定一个人地位的高低。这当然没什么好辩驳的,如果她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至少她在碰到比自己穷的人的时候,还可以从中收获点优越感。当然,苏菲同学也比较坚持“政治正确”,她虽然坚持地位有高低是客观存在的,但她认为自己可以平等对待一切地位比她低的人(这会让我人格分裂的),只是面对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的时候,别忘了自己的身份。所以,她的服从老板的指使,和我的服从老板的指使,在出发点上是完全不同的。

    身份这种东西对我来说是很虚妄的,看重它的人,就像拉磨的毛驴,以为自己努力了就能吃到胡萝卜,实际上不过是在为这个社会机器的运转卖命罢了。但这胡萝卜实在太诱人了,以至于有些人都化成骨灰了,还要嘱咐后代在墓碑上郑重其事地刻上他身前的职位,以此来鄙视周围的骨灰。

    还是没共识

    胡适在《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中所说的“乙式政党”:
    (一)乙式政党是一种严密的组织,有确定的人数,有详细精密的党籍。党员入党必须经过审慎的调查察看。入党之后,党员可以受惩戒,被开除,但不能自由脱党。
    (二)乙式政党的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党员没有自由,也没有秘密。乙式政党必须有严密的特务侦察机关,他们的作用不但是侦查防范党外的人,还须监视党员的言论、思想、行动。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命令,思想言论必须依照党的路线。
    (三)乙式政党的目的是一党专政。未取政权之时,他们不恤用任何方法取得政权;既得政权之后,他们不恤用任何方法巩固政权,霸住政权。乙式政党本身是少数党,但因为组织的严密坚强,往往能利用政治的特殊权威,压服大多数人民,以少数党统治全国。
    (四)乙式政党绝对不承认,也不容许反对党的存在。一切反对力量,都是反动,都必须澈底肃清铲除,才可以巩固一党永久专政的权力。

    我觉得你还在把复杂问题片面化。民进党符合“乙式政党”多少?加入民进党要经过审慎的调查查看?它的党员不能自由脱党?它的党员没有自由,没有秘密吗?它有严密的特务侦查机关吗?它的目的是一党专政吗?民进党没有民主雅量是事实,没有民主雅量不表示它就想搞一党专政吧。一个人气量小,接受不了别人的批评,并不表示他想把批评者都杀掉吧。即使陈水扁个人有独裁的理想,但台湾当前的体制,已经不可能让他如愿了。而且,我不相信民进党的绝大多数党员是想搞独裁的,是想彻底肃清反对党的。你真的相信?

    虽然民进党有“乙式政党”的某些特征,但把它贴上“乙式政党”的标签是不恰当的,因为它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无论在程度上还是本质上。请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你怎么知道是“对我有利”的法案呢?执政党推出政策总是说对人民有利的,比如军购,他说可以保护台湾,6108亿买美国淘汰的武器保护台湾十四天,美国又不会来救你,我们打过去,台湾完蛋了,保护个屁。人民不是搞政治的,他很多情况看不清楚到底有不有利,所以要有人质询、询问、挑毛病,喊反对,这样一反对不但形成了议会里的制衡关系,还能暴露出政策的负面问题,然后大众媒体一介入,民众才能更好地了解这个政策的利弊,少数的党就是发挥这个作用的。这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制度,不是瞎捣蛋,议会中就是要用反对的声音来制衡的,英国、美国,民主国家都是这样。当然,反对不是光喊“反对”,议会不是群众集会,议会中要用事实和证据来反对,这就是像李敖在立法院里做的那样。

    怎么知道“对我有利”,这有时候并不复杂。如果我住在一个贫民区,我选出来的议员必然是要倾向于增加穷人福利的,如果执政党的总统提出穷人免费医疗的法案,而我选出的议员却反对它,就因为他跟总统不是一个党的,这个家伙不是混蛋吗?就台湾来说,如果我是一个台湾老百姓,我知道大陆有多少导弹对准台湾,有多少愤青嚷嚷着要把台湾炸成一片焦土,我为什么不支持军购?打得过打不过先不管它,买了至少增加了安全感吧。

    再问tjc

    民主政治简单来说就是民主环境下公民成立的政党所参与的政治活动。首先民主就是你能有意见我也能发表看法,这个就需要言论自由。而民主政治中就是政党A 可以有主张,政党B就能发出不同的声音,而公众也可以说你们俩都是王八蛋,这个就是政治活动中的一种言论自由。而且我说了不同的意见,对方光火了,但是不能把我当政治犯抓起来,政党不能控制司法来排除异己,这个就需要司法独立了。

    台湾公民不能成立政党吗?成了会被当政治犯抓起来吗?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你是在玩概念。

    首先人民群众要组织政党,这个政党不能是苏联式的,真的不可以的。

    我不喜欢贴标签。每个党都是不同的,我们应该就他们具体的表现,来评判他们,而不是根据它的某些特征给它贴个标签了事,这会掩盖掉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把一些党划入独裁党,另一些党划入民主党,就像把人分为好人坏人一样,是把复杂问题片面化。

    所以正规的民主政治中,个人是没力量的,都是党和党在斗,是多数政治,哪个党在议会席位多哪个党就牛逼,席位少的党就是靠反对来牵制它的牛逼,不让集团专制发生,不让“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发生,不让民主政治被破坏。

    英国是这样,美国就不是,但他们都是民主国家,你无法简单地评价说谁的民主程度更高。

    合格的反对党,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如果是这样,他们如何跟选民交代?我选你了,你却反对对我有利的法案。这样的反对党议员也太好做了吧。你举的同样是英国的例子,别忘了还有个重要的民主国家美国。

    倒阁和配票的事情,我确实知道的很少,以后有机会跟你面谈。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多读点这方面的书,这个讨论,让我发现自己的积累很少,思维也缺乏训练。

    January 25

    还没完

    和tjc的讨论好像只是强化了我们故有的观点,呵呵。

    1、如果说言论自由、司法独立只是形成民主政治的条件,而不是民主政治的体现,那么民主政治到底是什么?我真的不明白了。

    2、“国民党一不当合格的反对党,二不去占领立法院,这就是台湾不伦不类的民主政治。”国民党怎样才算合格的反对党,是反对陈水扁提出的一切法案吗?什么叫占领立法院,这我确实不明白,既然是多数,不就是占领了吗。

    3、“选举的正规方式,很简单的,就是我选民要选谁,我就投票给谁。nick却说“只要其中不涉及贿选、威胁之类的违法手段,这就是正规的方式”,请问这跟我们选什么人大代表有何区别,我们选他们也没有人贿选,也没有人威胁啊,就直接告诉你选谁选谁,这就是民主吗?”

    我说的确实不完整,我再补充一下。大陆的人大代表和台湾的立法委员之间的本质区别就是,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是上面指定的,你和我都不可能去参选,虽然宪法上赋予了我们这项权利,但如果我们去街上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为自己拉票,是要被警察带走的,我们的这项民主权利是被变相剥夺的。而立法委员的参选,虽然有门槛,但多数公民都是可以办到,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主权利,至于参选的人都是什么货色,选上的人都是什么货色完全是另一回事。

    与tjc讨论民主

    nick说台湾的民主是不完善的民主,我说是太不完善的民主。相对于真正的民主政治来说太荒腔走板,所以我说是假货,因为他离"不完善的真民主政治"还有距离。对这样的"民主"肯定并骄傲自豪,说明追求自由民主的人开始自满了,我相信这是不好的现象,我们的大方向是真正的民主政治,对所有发展中的、不完善的或不合格的"民主政治",都要采取批评的态度对待,要鞭策其成长。我们的双手是用来写文字谈问题的,不是用来拍手鼓掌的。等真正的民主政治到来时,我们再骄傲自豪也不迟。

    台湾如今的民主程度是不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最高的?如果是,为什么台湾人不能自豪,是他们一手创造了这个奇迹,让中国人也有了民主的政治(虽然你不承认这是民主)。

    自豪并不意味着满足现状、停滞不前。我说的自豪只是对过去成绩的肯定(你不会否认台湾的民主进步吧),自豪的同时,我们仍然可以对现状采取批判的态度。台湾的制度当然还有很多显而易见的问题,对它的批判是无可指摘,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这样,制度才能日趋完善。没错,知识分子的责任永远是批判,并不是说他们都是呆子,社会的进步对他们来说都是狗屁,而只是说他们的"责任"要求他们批判,而不是唱赞歌。美国的民主制度在我们看来已经无比成熟了,但他的知识分子还是不遗余力地批判,因为这个制度的优势无须他们多嘴,是显而易见的,他们要做的就是挑刺,以推动它的发展。所以,你说的"等真正的民主政治到来时,我们再骄傲自豪也不迟"反倒是一种危险的想法,问题就在于,什么叫真正的民主?
     
    nick说我用非此即彼的逻辑去判断民主,首先我要说,我谈的只是民主政治,不是广义上抽象的民主。民主政治有很多基本规格,如果不按规格来,走样太离谱,那它除了名字上、表面上是"此"以外,内容上跟"彼"实在相去无多,这又算什么真民主呢?民主政治不是人民说什么就是什么,正如文革号称是"大民主",可你能说他是真民主吗,他是民主政治吗?人民走上街头游行示威,是人民的自由权力。言论自由、司法独立,是形成民主政治的条件。但有了这些并不代表就是民主政治。看到这些自由就以为民主政治实现了,这是"以貌取人"。

    文革当然不是民主,文革时言论不自由,司法不独立,议会也并非民选。你说"言论自由、司法独立,是形成民主政治的条件。但有了这些并不代表就是民主政治。"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台湾的言论自由、司法独立都是假的?人民可以上街要求总统下台是假言论自由?没有作家再因言获罪是假言论自由?如果这都是假的,什么是言论自由?

    nick又说台湾民主素质不高的选民同意用配票的方式选举是他们自愿的,是没有外力强迫的。这根本不是民主选举的方式,nick却说这是民主,只是被人利用了。利不利用是另一回事,首先你选举总要按正规方式进行吧,你可以去"假装"、去哄骗人民投票给你,但你总不能按自己意愿分配人民的选票吧,这难道是民主吗?nick说"我觉得检验一个国家是否民主,有一个标准,就是看它的议员是否真正民选",配票民选就算是"民选",但你能说是"真正的民选"吗?

    "你选举总要按正规方式进行吧",正规方式是什么?你要民众按你的意愿分配选票,只要其中不涉及贿选、威胁之类的违法手段,这就是正规的方式。这件事只能说明在专制环境中成长的一代,一下子还不能适应彼此的新关系,以致于出现这样的闹剧。美国没有政客敢这样搞,我相信下一代台湾政客也不会这样搞了。这种种的丑闻也许会被作为案例写进教科书,下一代在民主环境中长大的人,从小就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自己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我们不能忽视它的潜在影响。

    nick在立法院武斗问题上说我是"形式否定内涵",其实我根本是从内涵来看的。为了做秀给选民看而破坏民主政治的议案表决,这不但内涵有问题,外形也不好看。nick把"为了选民而情愿破坏民主政治制度"视为是"民主",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民进党二十年前就爱搞集体请愿、群众大会之类的活动,这是独裁国家的煽情法宝,最没理性,最容易破坏民主。民主制度被破坏了,却因为讨了群众的欢心,而肯定为是"民主",这是从民本思想出发而走火入魔的民主观念。

    政客为了政治利益过分迎合选民,确实是民主政治临的一大问题。比如我前面举的例子,一个社区里如果排外的上海人占多数,他们选出的政客必然会支持这排外的法案,否则他的仕途就可能完蛋,即使他的觉悟超过了一般民众,知道这样的法案是不正义的。这时候,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时间,让时间来改变民众的狭隘观念,使得保护外来人口、少数族群的法案得到通过。有时候,这是我们必须为民主付出的代价。我相信一个党派搞集体请愿、群众大会之类的活动,在台湾下一代人里是没有市场的。还是那句话,给他们时间,在一个大体健康的环境中,这些问题都会得到缓解的。

    nick认为反对党反对执政党——为了反对而反对,是"狭隘的党派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体现"。恰恰相反,这是民主的体现。为什么呢,因为民主制度的一个特色就是有反对意见的表达,并且还能容纳反对意见。你说左,我偏说右——形式上一定要有反对,不可以一边倒,一边倒就失去了民主形式,就变成了"一党领导、多党合作"。所以反对党就要为了反对而反对。有反对才能制约执政党,揭露执政党的错误,起到监督制衡的作用,从而不让他一党独大。否则反对党一反对,就扣其以"狭隘的党派利益",这样子怎么能进行民主政治呢,这不是共产党的"民主政治"吗?本来执政党在国会里是要占有多数席位的,所以反对党的反对很难动摇执政党的政策通过,只是在形式上维护民主,在实质上用反对来指出政策中的不足,从而使政策得到更好的修正。而台湾很有趣,正好相反,执政党席位比反对党少,国民党如果联合其他小党,就能倒阁,国民党控制立法院,陈水扁还敢胡来吗?可是国民党作为席位多数的反对党,他不但不干,反而常常配合民进党。民主政治的议会里,有执政党,有反对党,可他们哥俩好,请问这是哪门子民主政治,这不是有形式无内涵吗?

    这是我们的重要分歧,我的看法和你完全相反。如果一个党派的议员都是为反对而反对,这恰恰是民主制度不成熟的体现。纵然社会上需要这样的人,但作为一个为民代言的议员,不考虑总统所提出的法案是否有利于他的选民,而一味地反对,这是合格的对人民负责的议员吗?虽然你可以说,这是为了防止意见一边倒,防止一党独大。但在成熟的民主社会里,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因为他的议员党派利益空前淡薄,他们考虑的是法案的本身,是他选民的利益,而不是看它提出者是本党的总统还是执政党的总统。为什么反对党经常占据国会多数席的美国,一直运转高效,从没有发生过一例弹劾总统的事情,原因就在这里。如果单纯为了反对而反对,反对党一占多数,就发起弹劾总统的议案,这个国家的老百姓还有好日子过吗?反对党议员支持一个法案,不是配合执政党,不是和执政党哥俩好,而是支持法案的本身,对他的选民负责。

    nick说"民主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东西",说得太对了。所以现在台湾的民主才不过"一蹴"(或两、三蹴)而已,根本还没"就",我说台湾是"假民主",就是说他现在还不够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并没有说"台湾不可能有民主"。还有就是,民进党给我的感觉太糟了。他当年既然是反对国民党独裁的,为什么要做那么多专制党干的事?美国以前提拔罗斯福的民主党老大史密斯(Alfred Emanuel Smith)曾说:"治好民主的所有毛病是更多的民主一点",而民进党正好相反——"更多专制一点"。从组织苏联式政党,开独裁国家式的群众大会,到集体不参加罢免案投票,再到团体武斗破坏民主议会,如此打着民主反民主,我们还要给它耐心多于批评的话,那可真对不起共产党了。
     
    呵呵,我说的"民主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东西",这句话有问题。好像把民主非此即彼化了。我的意思是,我们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达到美国这样的民主程度,民主的进程是缓慢的,是渐进的,是充满坎坷的,是在实践中日趋完善的。任何民主国家都要经历这个过程。
     
    我们当然可以痛骂民进党,我说的不是给民进党耐心,是给台湾人民耐心,给台湾得民主耐心。"民进党给我的感觉太糟了。他当年既然是反对国民党独裁的,为什么要做那么多专制党干的事?"但它至少比国民党进步了,比国民党民主了,他至少不会把骂它的李敖扔进监狱了。如果是在国民党和民进党里二选一,我们会选民进党吧,至少它烂得比较轻?如果在文革和现在选一个,我们会选现在吧,至少它烂得比较轻。民进党至少是台湾人通过民主方式选上台的,而它的种种丑恶行径,给民众的深刻教训也是不言而喻的。他们会真切地认识到,政客是不可靠的,他们的花言巧语是不可轻信的,这样深刻的教训对台湾的民主进步,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在批判的时候,不能忽视它潜在的价值和对未来的意义。我们要相信在这样基本健康的大环境下(这点你有疑问吗?),他们下一次会选一个好一点的,或者说烂得比较轻的执政党。

    January 24

    台湾的真民主

    tjc说台湾是假民主,我有不同看法。我认为台湾的民主是不完善的民主(跟美英比起来),但在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民主是史无前例的,足以令台湾人民骄傲的。新闻监督可以到第一家庭,司法制度可以判驸马的刑,人民可以走上街头要求总统下台,这不是民主是什么?我们不应该用非此即彼的逻辑来判断民主。

    民主是个大问题,林达用四本书(已经出了第五本了)来谈这个问题。我肯定没资格细谈,但我觉得检验一个国家是否民主,有一个和标准,就是看它的议员是否真正民选。tjc说:

    说起他们的"民主选举"更可笑了。李敖是怎么当选立法委员的,是别人搞"配票",便宜了他,结果他才选上的。配票就是民进党五个候选人蓝美津、段宜康、沈富雄、王世坚、郭正亮配合起来,通知选民,根据选民生日来均票分配,你一月生就投给甲,二月就投给乙。结果没配好,有的人分得多选上了,有的人分得少,就便宜了李敖。整个运作非常有中国特色,但一点也没民主政治的特色。我们从大的层面看,哦,是民主选举,但从细微观察的话,靠,原来是玩假的。

    这件事只能说明台湾部分民众的民主素养不高,愿意接受议员用这种方式来安排自己的选票。但无论如何,选民是在自愿的、没有外力强迫的基础上投的票。我们不要忘了,民主政治并不是最好的制度,它也会被利用,成为少数人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社区的居民都是排外的上海人,他们选出的议员也必然和他们持相同的看法,或者假装持相同的看法,这样的人在立法机构,必然会投票支持限制外来人口的法案。这样的事情当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这难道不是民主吗?

    立法院里武斗也就不多谈了,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英美民主政治,都把民主当成信仰和生活方式来处理,算是很有教养的。而台湾立法院里这种闹法,简直有点文革色彩,像这种用群体武斗来阻止议案表决的行为,根本是在破坏民主政治。

    武斗,我也说过了,在很多时候它是一种为讨好选民而做的表演。如果我是一个排外的上海人,我当然希望代表我的议员,支持排外法案,如果他为此和主张废除户籍制度的议员发生冲突,甚至武斗,我会觉得他是在为我而战。虽然对他来说,可能只是为了骗我选票而作的秀。这种作秀也反应了议员对手握选票的选民的重视。因为立法院的混乱无章,而否定台湾的民主,这是"以貌取人"。我们不应该因为形式否定内涵。就像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个人满口脏话,就断定他是个没文化的流氓,而根本就不听他说得有没有道理。

    说到立法院,可笑的就是,身为反对党的国名党有89席,而执政党的民进党,只有86席。占议会多数席位的国民党不但没有组阁,还帮着他所要反对的党一起通过一项又一项提案,比方说准备通过军购案。请问这是什么反对党,这是什么民主政治?说到86个民进党立法委员,更好笑的还有呢,当初提出罢免陈水扁,立法院要投票了,他们居然不进去,怕自己人投赞成票,所以拦着不敢进去。这是什么民主,有这样的民主政治吗?所以我实在不敢承认这是真民主,因为根本是假货嘛。

    反对党并不是说,凡执政党支持的我们都要反对。这样做,恰恰是狭隘的党派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体现,是对党负责而不是对选民负责的体现。反对党支持执政党总统提案的事,在美国这样成熟的民主国家时有发生,要不是这样,岂不是一旦议会被反对党占据,总统什么法案也通不过了?总统的一项惠及民众的法案,反对党也要不顾一切的反对了?那些不敢投票弹劾陈水扁的民进党,固然是可笑的,他们搞不清楚自己应该对党负责还是对人民负责。但我相信这样的事情,经过媒体的大肆报道,对培养台湾人的民主意识是大有好处的。我们不应该因为某些党员的愚蠢,而否定整个制度。我相信在民主环境种培养出的新一代台湾人,再也不会犯这样可笑的错误。

    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司法要公正。韩国、日本的司法就能把犯罪的总统、首相关起来。台湾那边虽然也起诉了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但却没动陈水扁,整个都是在玩包庇。这个司法制度从蒋介石统治台湾开始,就一路出问题下来,而台湾所谓的民主政治又是在这种状态底下速成的,所以台湾的政治没有一个公正的司法作保障。因此他总是表现在形式上,表面起诉,暗地里包庇,和他的政治制度一样,都是玩假的。

    蒋介石时代,台湾可以起诉总统的老婆吗?可以关总统的女婿吗?可以启动弹劾总统的议案吗?台湾的司法当然还不完善,还有很多暗箱操作,但这已经被暴露在阳光之下,媒体可以质疑,民众可以痛骂,这难道不是可贵的进步?陈水扁事件是台湾在漫长民主进程中所付的学费,我们应该看到它积极的一面,看到它对社会潜在的影响。而不是因为陈水扁没能被依法审判,司法没有百分之百的公正,就否定它制度的全部。

    我们应该给台湾的民主以足够的耐心,避免被表象所干扰,而忽略它的进步意义和深远影响。民主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东西,它是复杂的,是永远也达不到完美的,人们能做的只是在实践中慢慢地去完善它,把它的错误暴露出来,让它更少的出错。

    January 18

    左派

    卷测试你的政治倾向,完成六页的问卷后,结果是
     
    Economic Left/Right: -5.50
    Social Libertarian/Authoritarian: -5.23
     
    观念比较接近甘地
     
    January 17

    老爷车

    喜欢有科技感的新鲜玩意,老爷车对我来说意味着落后生产力。今天在上海汽车博物馆(伟大的面子工程)里看了些老爷车,却改变了我对它们的印象。老爷车就像暴发户,超长的车身、超大的车灯、夸张的线条、繁复的装饰、锃亮的门把手……走进它,一阵阵铜臭味向你扑面而来。这些俗气的大家伙,却让我喜欢极了。就像中国人去南非金矿旅游,排着长队只为摸一下金砖,我就想跳进夸张的卡迪拉克敞篷车里,哪怕只坐上两分钟。

    January 13

    伪自信和真自信

    胡适说,人格只是已养成的行为习惯的总和;信心只是敢于肯定一个不可知的将来的勇气。

    那么自信心不就是,一个敢于正视自己缺点的勇气吗。自信就是敢于承认,敢于正视自己的短处、无知和力所不能及,而不是敢于相信自己无所不能。

    弱智广告里的“我能”,只是打肿脸充胖子的伪自信。碰到什么事情都一味“我能”的人,恰恰是不敢正视自己短处的胆小鬼。他们把短处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不去碰它也不敢碰它,并且骗自己说它是不存在的,自欺久了,往往产生幻觉,以为自己真是无所不能的。而真正的自信者,知道自己的有限,但他们对此处之泰然,丝毫不觉得丢脸,他们乐于把有限暴率在阳光下,并竭尽全力在有限中追求无限。

    January 12

    史上最无趣的职业

    我能想到的最无趣的职业是地铁司机。

    他们每天在黑暗的隧道中穿梭,眼前是一成不变的单调铁轨。几乎全自动的地铁,像个乏味的大玩具,没有任何操控的乐趣。但司机还是需要的,他们得不时注意着前方,以防意外的发生。不能听音乐,更不能打游戏机。

    这个工作除了乏味,还得承受撞死人这样的巨大心理压力。想想这一幕,看到一个人突然跳入铁轨,你心跳加速,你慌乱中按下了刹车钮,但还是撞到了他,你看到他的脸——惊恐或是漠然的脸,你看到他被撞飞,被碾入轮下,再被血肉模糊地拖出轨道……再次上路,你还是独自一人,被关在这个滑稽的驾驶室里,你疲惫,你厌烦,你无所遁形,这些画面在你眼前一幕幕地回放。

    这份工作的乐趣,我只能想到一个——关门时故意夹人。但操作起来又难度极高,因为你不能把关门的警示音去掉,警示音等于在告诉乘客,我要夹你了,我数一二三。所以,你几乎永远夹不到你想要夹的那个,而且这种乐趣也只能在高峰时间领略几次。

    这实在是一个糟糕的工作。它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麻木的情感和迟钝的神经,最好还痛恨人类。

    January 10

    死刑就是恶行

    前段时间写过"可不可以杀人"的问题,今天在牛博上看到篇文章,颇受启发:

    死刑:贺卫方PK洛克

    摘引两段文字,供大家参考:

           第三个理由,为什么应该废除死刑?国家判处公民死刑的哲学依据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论证。也就是说国家有没有这个权力去杀人?我们知道,按照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我们之所以要建立国家,是因为我们在没有国家的情况下,我们的生活没有安全感。我们需要政府的存在,让我们具有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比如说有人偷了我们的东西,政府可以将这个东西追出来,然后让盗窃犯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订立了这样一种契约,建立了国家,让出了一部分权力,我们都承认这一点,但没有人说在订立契约的时候增加了一个条款说允许国家把我杀了,政府可以剥夺公民的性命,没有人会把决定自己生命的权力让渡给政府。所以政府在某些时候由于公民犯下罪而将其杀掉的做法是十分荒谬的。而且政府杀人实际上是一种以恶治恶。政府凭什么杀人?你们老百姓之间相互残杀,好啊,你们杀!就准你们杀啊?我也杀,我把杀人的人全部杀掉。这是政府在起一个表率作用,告诉人们人有时候是可以被杀掉的,只不过大家还没有去做过。所以政府的这样一种行为确实为老百姓树立了一个很坏的典范,我们最多可以说它是以恶治恶,但是以恶治恶是否能达到真正的效果?对于民主制度的建设者们来说,最麻烦的事情是民主的选择最后会导致专制,绝大部分人说诞生专制,民主建设情况就很糟糕了。而对于法治的建设者来说,用人治的方法来建设法治,最后的结果又将如何?我们要建设一个和谐美好的、人与人之间互敬互爱的社会,而我们的政府却用杀戮的方式,把我们中间的一个人的性命剥夺掉了。政府用这种恶的方式究竟能否达到善,能否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呢?我们希望各位老师、同学大家一块讨论一下政府杀人的哲学根基问题。

                                                                                                          ----贺卫方

        8.因此,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有处死一个杀人犯的权力,以杀一儆百来制止他人犯同样的无法补偿的损害行为,同时也是为了保障人们不受罪犯的侵犯,这个罪犯既已绝灭理性——上帝赐给人类的共同准则——以他对另一个人所施加的不义暴力和残杀而向全人类宣战,因而可以当作狮子或老虎加以毁灭,当作人类不能与之共处和不能有安全保障的一种野兽加以毁灭。"谁使人流血的,人亦必使他流血",这一重要的自然法就是以上述的情况为根据的。该隐深信无疑,人人享有毁灭这种罪犯的权利,所以在他杀死兄弟之后喊道,"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这是早就那样明白地镂铭人心的。

       130.第二,他把处刑的权力完全放弃了,并且按社会的法律所需要的程度,应用他的自然力量(以前,他可以基于他独享的权威,于认为适当时应用它来执行自然法)来协助社会行使执行权。因为他这时既然处在新的状态中,可以从同一社会的其他人的劳动、帮助和交往中享受到许多便利,又可以享受社会的整个力量的保护,因此他为了自保起见,也应该根据社会的幸福、繁荣和安全的需要,尽量放弃他的自然权利。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公道的,因为社会的其他成员也同样是这样做的。

      131.但是,虽然人们在参加社会时放弃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享有的平等、自由和执行权,而把它们交给社会,由立法机关按社会的利益所要求的程度加以处理,但是这只是出于各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他的自由和财产的动机(因为不能设想,任何理性的动物会抱着每况愈下的目的来改变他的现状),社会或由他们组成的立法机关的权力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需要之外,而是必须保障每一个人的财产,以防止上述三种使自然状态很不安全、很不方便的缺点。所以,谁握有国家的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应该以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来实行统治;应该由公正无私的法官根据这些法律来裁判纠纷;并且只是对内为了执行这些法律,对外为了防止或索偿外国所造成的损害,以及为了保障社会不受入侵和侵略,才得使用社会的力量。而这一切都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


             ——洛克


        看完我引用的话,可以看出,贺卫方老师完全没有理解洛克的理论,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有处死杀人犯的权力",而当人们告别自然状态而结成政府的时候,"把处刑的权力完全放弃了",由此,政府也就获得了"处死杀人犯的权力",洛克显然是社会契约论的大师,但我在贺卫方老师的论述中没有看到这一点。

        我赞成洛克,所以我不认为废除死刑就那么理由充足。

           洛克的理论也不是没有破绽,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的处决应当是即时的,而有了政府,也就有了垄断暴力保证之下的囚禁,从而可以断绝那些杀人罪犯再次杀人的可能.......

           问题是,至少要给予政府剥夺杀人罪犯生命的权力---比如杀人罪犯在尝试犯罪过程中,可以予以狙击,或者他拒捕时,可以击毙......总之,从否定政府拥有杀人权力上否定死刑,理由很难充足......

    我同意贺卫方的"政府杀人实际上是一种以恶治恶"。无论任何组织,在任何时候,用任何手段,杀人都是一种恶。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在众多的恶中做选择,选一种程度最轻的恶,也只有在这时候,杀人才是必须的,政府才有杀人的权力。比如为解救人质而狙击绑匪。所以,我不认为政府有执行死刑的权力,因为这时犯人已经失去了继续作恶的可能,政府所要做的应该只是防止他再次作恶,比如用监禁这样的手段。

    但是,还有不少问题让我困惑,比如在众多的恶中做选择的问题。事情并不总一条人命和另一条人命那么清楚的,如果是一条人命和两只熊猫呢,一条人命和一个上海博物馆呢?这些恶如何衡量呢?如果说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人的生命,我自己都不能相信。

    January 08

    jack bauer is back

    这两天没发现任何有趣的事情,这对我来说有点不正常。我现在还活着的原因之一就是,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情等待着我去发现。

    走遍了中山公园的每个阴暗的角落,也没发现林娃儿说的事情,可能是天太冷了。不过里面有座石桥,倒是很美,特别是在柳絮纷飞的阴天。要是在桥上洒个两吨钻石,周杰棍和巩俐再来个乱伦什么的,就能成就本年度的装逼大片了。

    《24》第六季的前4集已经泄露出来了,粉丝门可以去伊甸园下载。

    不跟你们多说了,我要看片了,大半个月没看美剧了。

    January 04

    没说文青不是个标签

    昨天跟小林不知怎地聊到了文青,一般来说愤青总是很鄙视文青的,厌恶他们的小感伤、小情调、小格局。文青的一切都是小巴垃圾的。他们喜欢纯粹,是因为不能适应现实的复杂;他们追求极简,是为了掩饰对美的缺乏心得。我跟小林说,文青总是喜欢胃疼,胃疼好像在他们看来是一种优雅的疼痛。跟肾疼、肝疼不一样,胃疼不是因为纵欲和酗酒,是因为吃得少,文青潜意识里希望自己单靠喝水(蒸馏水)就能生存。他们画地为牢只为追求所谓的纯粹,目的和手段搞得一团浆糊,所以文青往往是人格分裂的。他们最喜欢说的话是,做回我自己。好像真有一个像蒸馏水一样纯净的自己似的。

    January 01

    贱,贱死了

    南京路国际化,本土品牌请离开?

    实际上,早在2006年6月,美特斯·邦威就接到了南京东路店房东的电话:从2007年8月1日开始,这家3层楼的店面在2007年7月31日合约到期后将不再续约。“不管房租涨多少,我们都希望能得到续约的机会。”周文荣说他们还在等待结果。

    南京东路店的房东是上海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来自房东的消息称,到期不再与美特斯·邦威续签租赁合同,是为了配合黄浦区经贸委对南京东路的商业格局改造。

    又一次证明了那句话,最看不起中国人的不是日本人,不是俄国人也不是美国人,而是中国人自己。

    中国人老是觉得自己被外国人看不起,总是随身携带一个“被害者情结”的包袱,到世界各地去寻找自己被歧视的例证。而深入骨髓的奴性,又会对那些越是看不起自己的土鳖越是摇尾乞怜,极尽巴结,把对方当大爷看。对方一旦个把自己当人看了,反倒不能适应,转而不把对方当人看了。

    各种各样的歧视在全世界都有,互相循环,没有尽头。我们只能说这是没见过市面的土鳖的傻逼心态。但像中国人这样的受虐狂,自己主动去找歧视,自己不把自己当人看的民族,真是绝无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