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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4 杜尚帮你打碎定型的价值观连岳又一次在文章里引用了杜尚的话: "我从某个时候起认识到,一个人的生活不必负担太重和做太多的事,不必有妻子、孩子、房子、汽车;幸运的是我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相当早,这使得我得以长时间地过着单身生活。这样,我的生活比之于娶妻生子的通常人的生活轻松多了。从根本上说,这是我生活的主要原则。所以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没有生过大病,没有忧郁症,没有神经衰弱。还有,我没有感到非要做出点什么来不可的压力,绘画对于我不是要拿出产品,或要表现自己的压力。我从来都没有感到过类似要求:早上画素描,中午或晚上画草图等等。我不能告诉你更多了,我是生而无憾的。" 其实我跟杜尚的想法挺像的,哈哈,问题是,我能生而无憾吗。 April 23 都太好斗了?最近比较激动,急匆匆地写了很多破文章,搞得上班工作都受影响。现在问题清楚了,激起这一切都是下面这句话。
"任何一个美国ZF胆敢发起不用说禁止人民持枪,只要稍微对此权利有所限制的法案,都会遭到民间的强烈抗议。"
这句话是作为例子出现在《对ZF的态度》这篇文章里,这篇文章的主旨是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对政府抱有警惕、质疑的态度,而不是在讨论什么人权。
那么这句话是不是像tjc说的只能理解为:美国人不能接受丝毫对持枪权利的限制。还是也能理解为,美国人把持枪的权利看得很重。 如果是前者,那么再看下面这句: "任何一个美国ZF胆敢发起不用说禁止人民游行,只要稍微对此权利有所限制的法案,都会遭到民间的强烈抗议。" 是不是更能理解为,美国人把游行的权利看得很重。而不是理解为,美国人不能接受丝毫对游行权利的限制。 如果是这样,造成这两者差异的原因,是主观倾向和对背景了解的不同吧。 对于游行,我们比较熟悉。电视里经常看到美国人游行,也知道他们非常看中这种民权,但游行的时候,警察也是会维护秩序的,出现过激的事情,警察也是要抓人的。也就是说法律既保障游行的权利,也对这种权利有所限制。 对于持枪,tjc可能以为我,或者为了教育我硬要以为我不知道美国有枪支管理法,有对持枪权利的限制,所以才引出了这几天的争论。呵呵,为什么才发现呢,大概是我也太好斗了吧,互相都想教育对方说服对方。 继续回答 1、我没要你承认侵犯啊,我要你承认的是限制。我说的"可以侵犯"是对应前面"神圣不可侵犯"而言,没有你说的意思。你误会了算我用词不当不够严肃。另外,就限制而言,也肯定会违背部分人(少数美国人)的意志。现在再问你一遍,依据: 华盛顿的禁止持有手枪; 纽约对半自动步枪的特征限制; 1919年的《战争税收法》; 1934年的《1934年全国枪支法》; 1938年的《1938年联邦火器法》; 1968年的《1968年枪支管制法》; 1992年的《布雷迪法》; 1994年的《暴力犯罪和执法保护法》; 被限制的事实你承认了吗? 抱歉,是我看错了。你的问题是"承不承认持枪权在美国是被限制的这 个事实?"我当然承认。 至于你说的""可以侵犯"是对应前面"神圣不可侵犯"而言",我不同意。确实是神圣不可侵犯,即使有以上法律的限制,也是神圣不可侵犯。为什么,上一篇回答过了。 2、这里是你混淆概念了。我所指的有争议的"people"是宪法第二修正案中"the right of the people"的"people"(严格来说是"the people"),而不是单独作为单词的"people"。 我当然说的是"the right of the people"的"people""我当然是指第二修正案里的people,否则我们还在辩论什么呢。 我上一篇的回答是"认可。那这个问题可以搁置。但就现实来说,在最高法院还没有对people做出解释的时候,people实际上是人民的意思,这点你也没疑问吧。" 这里的最高法院要解释的people,当然是第二修正案里的"the right of the people"的"people""。 3、你说"立法的初衷是什么,和法条的本身是什么是不是一回事。"我的反应只能是"我觉得你有把整部宪法看成不具约束力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嫌疑。"我被你弄混淆了,你让我不要看成"不具约束力的指导思想",那么我就去看他到底有没有"具备约束力的法律作用",我去看了,你又说法条归法条,我们要看的是他的初衷。一会这样一会那样,你到底怎么整理的? 是谁在混淆呢?第二修正案的原文"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这就是所谓的法条本身,这是所谓"具备约束力的法律"。至于它的初衷,才是"让人民有抵抗暴政的能力" 再看看你的问题"3、你一开始的意思是持枪可以使人民拥有对抗暴政的能力,但是我指出现在的人民根本对抗不了。问题来了,如果第二修正案的本旨失去意义,而宪法又不是"不具约束力的指导思想",那么基于对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否应该对持枪权进行限制?你只要回答"应该"或"不应该"。" 你说的是"第二修正案的本旨失去意义"是指它的初衷失去意义吧,它的法条无所谓意义不意义,它就是这么规定的,而其实具备约束力的。 另外我只问你"是否应该对持枪权进行限制",没问你"同不同意更加严厉的限制"啊。按照你原来那句话,你是连"稍微"都不允许的,但是后来你也承认那句话是你"表述不清",所以我要问你了,现在可不可以"稍微"? 我同意应该限制,我甚至同意应该更严厉的限制。前文我也表达过了我意见,你翻回去看。"持枪的权利也是一样的,但它不比言论自由,它是防身的武器,也是威胁他人生命的隐患,所以得做更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也是人民自愿让出的,而不是国家可以单方面强行剥夺的。 " 按照你原来那句话,你是连"稍微"都不允许的 我的原话是,"但任何一个美国ZF胆敢发起不用说禁止人民持枪,只要稍微对此权利有所限制的法案,都会遭到民间的强烈抗议。" 后来我又对这句话做了解释"第一篇文章里对于美国人的持枪权利,我说:"任何一个美国ZF胆敢发起不用说禁止人民持枪,只要稍微对此权利有所限制的法案,都会遭到民间的强烈抗议。" 这句话成表达的有歧义,被你理解成,美国人不能接受任何对持枪权有限制的法律,比如不能接受不准带着带着火箭筒上街,背着冲锋枪逛公园。其实,我想说的意思是,美国民众对任何政府提出的限制民权的法案都非常警惕,会有本能地反感,不管认同不认同这种限制(这点你好像不以为然)。" 现在问题又变成了我允许不允许,这是在争论什么呢?至于美国人允许不允许,允许多少?历次枪支管理法案的艰难出台可以作为参考。 4、你前面刚说"注意,这里也是民众主动放弃了这一部分权利,而不是被动地被更严格的枪支管理法案,侵犯了、践踏了持枪的权利。"现在又说"不是",是你前后矛盾,还是没看清楚问题? 抱歉,又是我看错了。你说"是不是不算",回答是不算。 回答问题1、你一开始的意思(那句话的意思)是:第二修正案声明的天赋持枪之人权在美国神圣不可侵犯,结果我证明了是可以侵犯的。你现在承不承认持枪权在美国是被限制的这个事实?你只要回答"承认"或"不承认"。 不承认。为什么?因为你又混淆概念了。侵犯和实际上受限制是两回事。侵犯是你违背我的意志,通过我不认可的程序,造成了受限制的结果。而我说的是人民通过授权、立法主动放弃了这一部分权利,造成事实上受限制这个结果。 我在上文已经说了"这里对限制还有个重要的说明,就是我可以主动放弃这部分言论自由,而不是你可以剥夺我这部分权利。因为权利是天赋的,而不是某党给的。在民主国家,民众基本上接受各种法律对自己的限制,即使对某些法律不怎么认同,但对法律产生的程序,大家基本上是认同的,认同了程序,也就比较能接受那些自己并不认同的法律了。这是所谓的程序正义。同样的法律,在专制国家,意义是两样的。" 除非你要说,多数美国人是不认可他们目前的民主制度的,认为法律产生的程序是非法的不正义的,这就没法讲下去了。 2、你一开始的意思是持枪权属于人民,但是我指出"people"一词是有争议的。现在你认不认可people存在争议?你只要回答"认可"或"不认可"。 认可。那这个问题可以搁置。但就现实来说,在最高法院还没有对people做出解释的时候,people实际上是人民的意思,这点你也没疑问吧。 3、你一开始的意思是持枪可以使人民拥有对抗暴政的能力,但是我指出现在的人民根本对抗不了。问题来了,如果第二修正案的本旨失去意义,而宪法又不是"不具约束力的指导思想",那么基于对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否应该对持枪权进行限制?你只要回答"应该"或"不应该"。 你再次混淆概念了。首先,立法的初衷是什么,和法条的本身是什么是不是一回事。保障游行权利的法律,一开始可能是为了反抗封建王朝,后来有可能变成了反抗独裁专制。但它保障游行自由的效用始终不变。所以,在今天,持枪权存在的意义更多是保障个人的安全。 其次,你如果要说,保障游行自由是没错,那是普世价值,是基本人权,持枪算什么呢?如果没有了反抗暴政的实际效用(当今,人民靠持枪对抗暴政确实比以往难了,但也不是"根本对抗不了",这暂且不论吧),它就会成为安全隐患,你是这意思吧,"那么基于对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否应该对持枪权进行限制?" 好,这里你没说禁止,只是说我同不同意更加严厉的限制。这是我们要辩论的问题吗,持什么意见都行。 事实上多数美国人支持更加严格的枪支管理法案,枪支管理法案也确实越来越严格。注意,这里也是民众主动放弃了这一部分权利,而不是被动地被更严格的枪支管理法案,侵犯了、践踏了持枪的权利。 如果有一个天,多数美国人觉得没有枪的生活会更好,他们有办法,通过合法的途径,废除这个第二修正案。 4、你强调"人民持有武器的天赋权利",但是又认可在社会中,天赋的权利可以受限制,并且说"与它是天赋的并不矛盾",那么在美国(注意是在美国,不是专制国家),对枪的管制(注意不是"禁枪"哦),是不是不算对天赋人权的践踏?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 不是。前面回答过了。 April 22 来点生活气息原先对摄影一直有个糟糕刻板的印象,一帮中老年男人,眯着眼睛流着口水对着个超短裙姑娘上下左右开弓。终于有一天,陈冠希老师彻底地颠覆了我对摄影的认识。感谢陈老师,让我萌发了对摄影的兴趣,极大丰富了我业余生活的内容。追随陈老师成为尼康的粉丝,陈老师用D70S,已停产,只好买了D40。看看最近的成果吧,进步是有目共睹的。都说这个blog没生活气息。
山阴路上的鞋匠
滨江大道的婚礼 长乐路的小弄堂。1/10秒快门的手持拍摄,没抖哦;1600的感光度,多细腻,D40非常出色。
复兴公园的老人
帅哥的近照啦 整理一下 一,表述不清。第一篇文章里对于美国人的持枪权利,我说:“任何一个美国ZF胆敢发起不用说禁止人民持枪,只要稍微对此权利有所限制的法案,都会遭到民间的强烈抗议。”这句话成表达的有歧义,被你理解成,美国人不能接受任何对持枪权有限制的法律,比如不能接受不准带着带着火箭筒上街,背着冲锋枪逛公园。其实,我想说的意思是,美国民众对任何政府提出的限制民权的法案都非常警惕,会有本能地反感,不管认同不认同这种限制(这点你好像不以为然)。 二、天赋的权利可不可以受限制。我认为可以,并且与它是天赋的并不矛盾。我天赋的言论自由权利让我可以说我想说的任何话,但在现实中,我不能谩骂我的邻居,我可以接受这种限制,因为我不想生活在充满谩骂的环境里。事实上,只有牺牲部分的天赋权利才能保留其它的天赋权利。 这里对限制还有个重要的说明,就是我可以主动放弃这部分言论自由,而不是你可以剥夺我这部分权利。因为权利是天赋的,而不是某党给的。在民主国家,民众基本上接受各种法律对自己的限制,即使对某些法律不怎么认同,但对法律产生的程序,大家基本上是认同的,认同了程序,也就比较能接受那些自己并不认同的法律了。这是所谓的程序正义。同样的法律,在专制国家,意义是两样的。 持枪的权利也是一样的,但它不比言论自由,它是防身的武器,也是威胁他人生命的隐患,所以得做更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也是人民自愿让出的,而不是国家可以单方面强行剥夺的。 事实上民众持枪更安全还是禁枪更安全是有争议的,就像让小孩看色情片会不会导致犯罪率升高一样,这点你也同意。所以当民主党提出严格的枪支管理法案时,受到强烈抗议是很正常的,这里的抗议有两层,一层认为严格的管理只会降低民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增加犯罪;另一层认为,这是侵犯了民众的权利。在民权意识相当强的美国,后一层更不容忽视。所以说,即使有事实表明禁枪可以让社会更安全,禁枪的法案仍会被视作对人权的践踏。不是我要硬把它和人权联系起来,事实就是这样。 再举个例子吧。假如说为了上海的安全,所有刀具都被禁止带出户外,这样做确实能降低犯罪率吧。如果某党提出把这条法案,我们的反应是,这是纯粹出于安全考虑的政治主张,还是我的人权被侵犯了呢? 三、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美国人在经历了肯尼迪、马丁路德金这被刺杀,俄克拉荷马大爆炸这样因为武器滥用造成的惨案后,仍没有选择放弃这种权利,这说明他们有多珍视这份自由,为了它,他们愿意付出这些血的代价。 而各种枪支管理法案只是希望在尽可能在持枪自由和代价之间找平衡。两党、民众之间的主要分歧只在枪支管理的松紧,而不是持枪权利的存废。 三、第二修正案的意义。在两百多年前,第二修正案确实有民众拿起武器反抗暴政的实际意义,这你也不否认。在今天,这个方面的实际效用确实减弱了。枪更多的变成了自卫的武器,在反抗暴政上象征意义大于了实际意义。但是我们难道可以忽略这种象征意义的影响吗?接受这种教育的人民从小就知道,推翻邪恶的政府是他们正义的权利,他们从小就知道国家机器有异化的危险,必须紧紧地看住他。 如老布什所说,“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 在这种思想的熏陶下,在一代代的人的努力下,今天美国的制度决定了,这个国家发生异化的可能已经非常之小,但民众还是不放松对它的提防,还继续警惕着,用各种办法来防止那越来越小的可能变成现实。 你如果要举我国的教育不也是“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现实还不是那样”做例子来反驳,那么我要说这个教育同样有积极作用,这种精神同样影响着我们,他让我们都看到了现实和理想的巨大差距,让我么也要努力拿回这些属于自己的权力。 四、关于立法精神和法律。在上一篇我已经解释了,我之所以说美国的立法精神,是因为我希望你理解美国为什么会有民众持枪权利不可剥夺的法律,我以为你不理解,我以前也不理解。可是你却认为,我是在用立法精神捣糨糊,避实就虚。然后又举了中国宪法中也有保护言论自由条款做例子,你是为了说明什么呢?宪法空洞的,是动机,谈动机没意思,要谈现实? 首先,我觉得你有把整部宪法看成不具约束力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嫌疑。宪法虽然只规定了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而非细则,看似可钻的空子很多,但事实上这些大框架,都是各级子法的立法原则,各级子法是否跟宪法相抵触是有办法判别的。 当然这种判别,随着历史的进步会有变化。比如你质问我的“你要谈立法精神,谈天赋人权,那么美国的建国者们立这法的时候,有色人种算不算“人”? ” 我们可以认为最初的立法者的意思里是不包括的,但现在无疑是包括的。没异议吧?这也是进步,没异议吧?现在把有色人种排除来解释宪法还会有市场吗? 这说明什么,不是宪法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人生而平等”的立法原则,不是强调人的解释,而是强调平等的观念,关于人的解释,会因为我们的历史局限而有所不同,以后这个解释可能会继续扩大,把外星人也包括在内,但平等的观念却始终不变,平等观念才是立法的原则与追求。 这种误解在中国可能也难怪,宪法在现实中基本上成了一纸空文,但我们要做的恰恰不是去鄙视它,抛弃它,而是竖起它的权威,让它得到切切实实的落实。 再来谈现实,比如中国的宪法告诉我们,人民有游行的自由,事实上我们有游行的自由吗?没有。 我们都知道在宪法的下面我们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它的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这事实上就从根本上扼杀了宪法所保障的游行自由,而不是做出了某种具体的限制。这条法律是明显违宪的。这点没有异议吧?这要在美国老百姓就可以打官司,这样的法律就会被撤销。中国为什么不行,因为中国还没有实行宪政,宪法在现实中没有最高的权威,虽然它自己在序言里说自己是权威。 你也许还要说,那你怎么解释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现实中,人民携带武器的权利却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第二修正案不是空洞的立法精神是什么? 这个问题上面也回答过了,第二修正案作为立法原则,强调的不是武器的种类和携带的方式,而是这种人民持有武器的天赋权利。 April 21 争议不断1、“所以这种法案就很难在议会通过。” 事实是,已经通过很多次。民主党势力超过共和党时,更容易通过。 不表示民主党占据多数时,这类法案就很容易通过,只是相对来说。 2、“但它并不是剥夺了市民的持枪权利,而只是做了限制,剥夺了他们持有手枪的权利。” 那可不可以这样说:“某政府并不是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而只是做了限制,剥夺了他们批评政府的权利。”——你自己说,是否矛盾?换句话说,如果有持枪的权利,为什么不能持有手枪? 不矛盾。这里的自由是枪,是可以让别人流血,丧命的枪,而不是言论。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制的,比如有诽谤罪,何况枪。 3、“在美国民兵其实也是平民,跟我们这里的民兵不太一样,美国老百姓可以自由地组成民兵组织。” 一、我们这里好像没有民兵。二、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有:“制定召集民兵的条例,以便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侵略;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训练,以及民兵为合众国服务时的管理办法,但各州保留其军官任命权,和依照国会规定的条例训练其民团的权力……”然后第一条第十款又有:“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徵收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和军舰,不得和另外一州或国缔结任何协定或契约,除非实际遭受入侵,或者遇到刻不容缓的危急情形时,不得从事战争。”——依此,请问什么叫“自由地组成民兵组织”,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老百姓可以绕过政府的许可,按他们自己的意愿拿起武器成立组织?那貌似是黑社会干的事。 第一,我是说跟我们这里对民兵的理解不一样,我没说清楚,抱歉。 第二,民兵,militia是一个意义复杂的词,你说的指国民警卫队范畴。看看维基百科上的三种解释: The role of militia, also known as civilian military service and duty,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complex and has transformed over time.[1] The term militia can be used to describe any number of groups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Types of militia within modern US:
我说的第三种。此外,美国的民兵组织在宣传什么,可以自由到什么程度?摘录林达的描述:
4、“它有非常明确的立法精神,就是在国家机器失控的时候,人民可以有拿起武器抵抗这个政府的能力。” 我认为法律问题必须要解释地越清楚越好,而不能妄谈什么“立法精神”。要谈立法精神,那我要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请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根据立法精神,各民族平等,我要赞美中国的建国者们。再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根据立法精神,人民有权利支配武装力量,我要赞美中国的建国者们。再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根据立法精神,它也是声明公民有这些自由,而不是宪法允许你有,我又要赞美中国的建国者们了。你要谈立法精神,谈天赋人权,那么美国的建国者们立这法的时候,有色人种算不算“人”? 说明立法精神,是为了解释美国为什么会有第二修正案,为什么认为人民持枪的权利不可剥夺,而不是拉大旗扯虎皮。中国宪法里有言论自由的精神,但被别的法律架空了,宪法成了一纸空文,违宪的事情到处可见。而美国呢,你认为限制武器的种类,是架空了第二修正案吗?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了吗? 不断反省(一) 蓝色是tjc的,原文在这里。 首先他说:"但任何一个 美国ZF胆敢发起不用说禁止人民持枪……",咬文嚼字一番,我觉得"任何一个美国ZF"有点问题。美国是民主政治国家,民主政治的特色是政党互相制衡,你 说yes我偏说no,所以不会出现"一个政府"发号施令的情况,而是一个政策经议会多数通过然后发布施行,所以某个法案一提出,别说是民间会强烈抗议,就 是议会内部,也会有强烈抗议,因为民主政治里是绝对不会有反对党(在野党)配合执政党的事发生的。全体通过,那大概是人民代表大会。 这里有误会。我没有说一个政府可以随便发号施令,肆意制定他想要的法律。我是说他提出这个法案的本身,就会遭到来自民间的强烈抗议,当然民间的强烈抗议会传导至议会,因为议员是民选的,要对选民负责,所以这种法案就很难在议会通过。具体的下面再说。 其次,美利坚合众国是联邦制国家,州议院可以立法,所以每个州可以有他们自己的法律(但不可违宪)。nick说民间会强烈反对禁枪,但是华盛顿从1976年就开始禁止市民持有手枪,市民为什么不强烈抗议?为什么直到2003年才被一个警卫指控华盛顿违宪,这27年来美国人为什么忍气吞声,为什么不去推翻他们的"国家机器"? 其实对于华盛顿禁止市民持有手枪的法令,争议一直存在。美国国会也曾多次试图推翻这个禁令;就在去年3月,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还判决华盛顿政府违宪,华盛顿政府不服,随后上诉到最高法院。目前最高法院已经接手,可能将在6月审判。 来看看这个法令的内容。它规定:除了现役和退役的执法人员以外,该市居民一律不准拥有手枪,所有其它武器,包括步枪和散弹枪,必须存放在家中,而且必须上锁,子弹不能上膛。 这是美国最严厉的枪支管理法案。但它并不是剥夺了市民的持枪权利,而只是做了限制,剥夺了他们持有手枪的权利。 那既然争议不断,为什么拖了27年呢,最高法院才接手呢? 众所周知,枪支管理在美国是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一旦它做出违宪审查的判决,就具有普适性,其它严格限枪的州的法律将不得不废除。在付出了那么多血的代价之后,多数美国人依旧认为持枪是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拖了27年,时间并不长。 再来说说宪法第二修正案。 那个传说中的宪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是有争议的,按照美国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的说法,宪法是活的,是需要我们来解释的。所以在解释上当然会存在争议。那个传说中的宪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是有争议的,按照美国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的说法,宪法是活的,是需要我们来解释的。所以在解释上当然会存在争议。请看第二修正案到底怎么说: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这里的"people"便出现了歧义,你可以解释为"人民",也可以对应前文,解释为" 民兵"。如果按"民兵"来解释的话,那么禁止一般市民持有枪支就很合理了,而如果按"人民"来解释的话,那么华盛顿的确是违宪了。是人民还是民兵,历来都是争议话题。但就算按"人民"来解释,那些被允许持枪的难道就不违宪吗? 没错。华盛顿政府对宪法第二修正案提出的解释就是,第二修正案的意思是指警察部队或安全部队,享有集体拥有武器的权利。 说句题外话,在美国民兵其实也是平民,跟我们这里的民兵不太一样,美国老百姓可以自由地组成民兵组织。第二修正案有争议的地方是,持枪权到底是people个人,还是people集体,最高法院此前从未对此做出过解释,而是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也许目前他们觉得时机成熟了。 解释宪法最高法院的重要职责,历史上著名的宪法危机,比如在能否烧国旗,能否分离且平等,能否禁止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在媒体发表等等著名案件中,最高法院一次次对宪法的"模糊"条款做了解释,并且因此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再回到第二修正案,虽然某些字眼存有争议,但这条法律并不是模棱两可的。它有非常明确的立法精神,就是在国家机器失控的时候,人民可以有拿起武器抵抗这个政府的能力(tjc不同意这点,下文再说)。同时,它的措辞很有讲究,它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也就是说,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所做的,只是规定了任何人都无权对这种权利进行侵犯而已。 至于美国民众如何看待这个权利,是属于个人还是集体。盖洛普的调查是,73%对20%。 http://www.pollingreport.com/guns.htm April 18 地域差别成都 一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诶,哥子,要不要耍一盘嘛?" 一30岁左右的男子:"有不得年轻点儿勒噢?" 中年妇女:"我未必还老了唆?" 东北 "大哥,想过性生活不?" "多少钱?" "啥钱不钱的,乐呵乐呵呗。" 天津 "大哥,打炮不?" "多少钱?" "五张。" "五张太贵了,两张吧。" "嘛两张啊,两张口活儿。" 轻松一下。希望能收集到全国各地的版本。太爱方言了,尤其是四川话和天津话。 April 17 对ZF的态度反省得到了同学们的肯定,某美女让我顺便也反省一下对ZF的态度,她说:你的立场一贯是反对ZF的,他做了任何事,你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对和质疑。难道这不也是一种不理性吗? 我承认我对ZF的任何行动都是本能地怀疑反对,非常的苛刻,但我不同意这是非理性的。对我来说ZF的任何行为,如果有利于人民生活,社会进步都是再应该不过的,不值得表扬肯定;如果相反,那得痛骂。甚至来说,任何进步有益的举动,我也持怀疑和批判的立场,觉得他做的不够好,做的太晚了。并且自认为这种反应不是非理性不客观,而是应有的公民意识。 美女说,这很天真,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ZF也可以表现得像个独裁者的(虽然这样很蠢)。 这种说法就是公民意识薄弱的表现,ZF不把你当公民,不表示你就不是公民。虽然,现在看起来,我们的ZF给大家一点点言论自由,临时解封个英文维基百科,都像是一种开恩,一种进步的表现。其实,这只是对过去错误的修正,言论自由,不受限制的浏览互联网是我们天然的权力,不是ZF可以给可以不给的东西。 读过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的人大概都会惊叹,美国民众对ZF是何等的警惕和防范,这是两百多年民主训练的结果。两百多年前,打赢了独立战争的开国元勋们,对于是否要建立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都非常矛盾,心存忧虑,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机器一旦建立,就可能会不由人们的意志发展,迟早有异化的可能。在迫不得已建立了以后,他们不得不忧心忡忡地在宪法里加了十条修正案来限制这个国家机器的运行,以防止它的失控,并且在教育中不断强调这一点,让民众有所警惕。 民众持枪导致枪击案时有发生,经常被我们这里座位攻击美国治安的口实。但任何一个美国ZF胆敢发起不用说禁止人民持枪,只要稍微对此权利有所限制的法案,都会遭到民间的强烈抗议。因为老百姓知道枪,是他们在这个国家机器失控之时,唯一可以拿起来保护自己,对抗ZF的武器,他们必须得在眼前的安全和未来更大的隐患之间做出选择,理智告诉他们ZF是更大的安全隐患。 ZF,国家机器就是这么个危险的东西,我们为了获得安全便捷的生活,迫不得已创造了它,并且纳税维持它,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体谅它甚至感谢它。相反,我们得时刻看紧它,质疑它,防止它出现异化。更何况那些已经异化的很离谱的ZF。 我想之所以很多老百姓会体谅它甚至感谢它,是因为对它做了人格化的理解。这也没办法,从小到大的反复灌输,让我把D、国家、ZF跟母亲母乳混为一谈,而不是一提到这些名词就想到冷冰冰的暴力机器。另外提供一种说法,ZF可分为合法ZF和非法ZF两类,按照现代政治理念,合法ZF必须是民选ZF,非民选的ZF绝大多数情况下可视为非法ZF。 跟美女的争论让我觉得,我们都花了很多时间在反洗脑自我教育上。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龙应台和他儿子安德烈的通信,会觉得这个18岁的孩子会比我们成熟的多。我们很多人的独立思考能力都是源于巧合在成年后被慢慢培养起来的,而他们是从小就有意识地培养。在我们这,独立思考非但没有土壤,甚至说是不被允许的。一个擅长独立思考的小孩,会有多痛苦的童年,会受到周围环境多大的压力,他幼小的心灵得有多剽悍,才能不被这些击垮啊。 April 16 可怕的遗忘——反省一下今天msn上一片红,跟欢庆什么节日一样,大家都在名字前加了红心和CHINA。这个行动的口号是,让全世界看看华人的团结。 我开始挂了颗破心上去显示自己对这种举动的不认同.后来觉得很扎眼,很刻意,越看越傻,这是什么愚蠢的优越感呢?表示我有独立思考能力,跟他们都不一样?然后又看到了王老板和drunk piano的文章,实在很脸红。 我忘了我的转变发生在什么时候,过程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可能来源于胡适、罗素,来源于对突破互联网封锁的好奇而误入了一些反华网站,从而接触到了一些当局一直试图掩盖的历史,然后好奇心再次驱使自己去了解到了更多它不想让我们知道的东西。启蒙和转变都不可能因为看了某个叫嚣着爱国傻逼,爱国贼脑残的blog。 也许是6、7年前吧,我也曾经是个梦想着有一天要炸平日本,收复台湾,甚至称霸亚洲的爱国青年啊。我竟然差点忘了这一点。为人父母的忘了自己曾经是小孩,就会对小孩残忍。而一个曾经的爱国愤青,忘了自己转变史,竟然变得只会一味地嘲笑讽刺那些还在河对岸折腾的当年的自己。 发现自己竟然沉浸在这种优越感里面,发现自己竟然变得这么暴戾真是被吓了一跳。来不及地把自己跟他们划清界限,这跟爱国愤青们靠抱团来获得认同感有什么不同呢。 在我们这个制度环境下成长,如果一切正常,天然地就会成为一个在今天到处转发抵制法货,爱我中华的人。他们并不蠢,他们也确实动了真情,他们有什么错呢?环境并没有给我们一个能产生独立思考的土壤,大家都是这个环境的受害者。如果不是当年偶然地接触到了那些东西,今天的我会跟他们有什么区别呢。 April 15 商机小林孩子说,有人让她设计爱国衫卖钱。多好的商机啊。和菜头说粪青只能制造情绪,而从来不产生内容。但粪青也能制造商机,发民族主义财,不该只有史玉柱的网游可以啊。 建议小林孩子赶快设计,如果效果出色,五一我在上海分销。赚了钱去LV,家乐福血拼,哈哈哈。 April 14 爱国主义这面破旗民族主义傻青又开始在"克里姆林宫骂美国总统",号召爱国青年抵制德国货,抵制家乐福。 懦弱的傻青们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自己国家的歧视和压迫,只能一味地通过杀(傻)气腾腾又无比安全的排外口号来证实自己的存在,获得一种虚幻的膨胀感,和傻逼抱团的认同感。 国家是什么? 马克思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 韦伯说:"国家是在特定疆域里可以垄断暴力的合法使用的机构。" 也就是说国家代表着暴力,爱国,意味着爱这种暴力机器。这个最傻逼的谎言却一直被当成美德在世界各地通行。 像列宁说的,"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看看爱国主义高涨的今天,中国发生了什么?仅仅是4月14日这一天。
April 11 做中国人的感觉上次在"锵锵三人行"里听徐子东说,他在北京住的五星级酒店奥运的时候要涨到1000美金,把他吓了一大跳。昨天看到招行的酒店预定广告,锦江之星竟然要800-1300,五星级的更是6000、8000,呵呵,美元直接贬值成人民币了,让老外也来试试看,2、30块就能住的经济酒店,变成了200一晚,体验一下做中国人的感觉。 然后查了下雅典奥运会时的房价,一般是涨了2-4倍。就是这个涨幅,已经导致奥运期间的雅典,因房价过高而游客数量逊于往届。不过中国……呵呵。 April 07 很霾,很污染如果不是这期的《南方周末》,也不知道今天上海灰蒙的天色不是雾,而是霾,是非常严重的污染。空气质量报告可能只评它为轻度污染,那是因为标准严重滞后了。摘录一点:
好久没买《南方周末》了,这期封面上灰霾的广州城,让我毫不犹豫地掏出了两块钱。选择性接受。
April 02 愤青路线卷土重来小林孩子问我是不是有要恢复愤青路线了,呵呵,看到tjc的回应,忍不住又要说。虽然我跟他每次争论都无果而终,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吧。
首先,有些误会。我没有指责tjc,只是很不同意他的观点,然后谈我自己的想法,文章里的“你”都是泛指,不是指tjc同学。
蒙古族朋友说的,“你们的照顾政策其实是歧视。比如,高考,加十分。首先,从政策上就诱导我们去学习汉文,而且,对于我们学汉文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根本不需要你们照顾什么十分……”,我们应该放在大背景下去理解,而不是抽出来孤立地看。像tjc举的台湾的例子,当时日本殖民者在台湾强制推行日语,如果日本人也给用参加日语高考的台湾人加10分,而那个台湾人说这是歧视,是诱导我们学日语。我们能理解他吗?对台湾人来说,日本是殖民者;对很多中国少数民族来说,汉族何尝不是。
第二个问题,tjc说:
我在前文中说了,“我也同意汉语同化少数民族的语言只是个时间问题,但为什么不能给点缓冲,给他们留一点选择的余地。”事实是,汉语的推广是非常野蛮的,是把藏语往死里逼。“目前在西藏,藏语文没有任何的价值,即使简单地发一封信,如果在信封上写上藏文而不会写汉民族的文字,不仅在其他地方收不到此信,即使在西藏内部也收不到。用藏文发电报的现象更是在各地都见不到。在交通方面,即使你精通藏语文,也无法了解汽车出发或抵达时间以及车票上的座位号码等。在一个县城和城镇,如果想要寻找一所医院或商店,精通藏文在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任何作用,藏语文的使用情况由此可见一斑。”这是一个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应有的态度吗,这是先进文明的表现吗?
事实上,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的发展空间也越来越小了,比如你的祖祖辈辈都放牧为生,轮到你了,对不起环境被污染,草场退化了,谁造成的,对我们来说是腐败的GCD,对他们来说就是汉人。如果说西方文化的流行对中国文化是和平演变,那么我们汉族就是在对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语言进行着一场赤裸裸的暴力革命,不仅如此,还要套上一件“为你好”的伪善外衣。
第三个问题,tjc说:
我不是赞成整天搞悲情。现状是很多汉族一方面对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一无所知,一方面以为汉族的少数民族政策,已经给了少数民族很多恩惠,他们简直应该感恩戴德才是。所以这些让汉族知道少数民族现状的所谓悲情贴(我看不出那个蒙古族人的帖子有悲情意味)不是太滥了,而是太少。即使悲情的过份,即使受迫害妄想狂,我们也应该试着去理解,去反省。我这么说是不是把自己摆在一个俯视的角度呢?(自尊心强的少数民族可能要说,你以为你是谁啊)。tjc,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就好了。
种族对我来说也很愚昧。但是又回到乏味的现状,一个长得跟汉族无异,只会说汉语的藏族,也跟我们一样觉得种族观很愚昧,但他却因为这个种族身份时时受到有形无形的歧视,他为此痛苦的时候,我们能轻描淡写地对他说一句:彪悍点,你知道那帮人土鳖你屌他们干吗? 答复小葵-童"种族的产生是人类进化的一个过程. 但是之所以少数民族不能像规模大,人口多的民族以一样的步调发展,我觉得除了政府扶持的力度之外,还是有很多其他原因的. 有的时候一些很小的因素就能影响整个民族的发展. 比方说他们不能适应另一个地区的气候,所以他们无法将足迹扩大到更广泛的距离. 这些都是有可能够成影响的因素. 我不认为政府的一言一行或某几个改善的举措就真的能缓解这些民族问题." 你想说的是,之所以不同种族之间有差距是因为很多先天的原因吧,比如少数民族比汉族人智商低,适应能力差。这当然是有可能的,但讨论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没有办法区分开先天和后天对人的影响,所以即使有差异,我们也不可能知道,至少现在的科学水平如此。 "我不认为政府的一言一行或某几个改善的举措就真的能缓解这些民族问题",这点我很不同意。事实上或者先天的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政府要做的就是去努力消除他们,至少在制度层面,否则要政府干吗,一重不平等和两重不平等是有巨大差别的。不能因为无法达到彻底的平等,就不去做消除多一点不平等的努力。 "从大的环境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至少现在看来,各民族的相处是融洽的." 真的吗?什么叫融洽?字典上说是感情和睦,没有隔阂。 "不然可以让他们独立出去,成为自己的专一民族的国家,看看它会发展得比在中国内部好吗?我看不一定." 也许经济更落后,也许变成更独 裁 专 制的国家。但是,这不能成为少数民族天然地该被汉族统治的理由。更别一厢情愿的认为,统一是对他们好,他们应该知足。设身处地地考虑一下他们的处境、感受,为什么要独立的呼声一直那么高?引用连岳的话: 我倾向于同意你这句话"…我们并不是有什么险恶用 心,而只是蠢,只是不知道怎么尊重人家的文化,不知道怎么处理好民族问题而已。"这样已经足够坏了,而非"而已"。
事实上,很少荒唐事是由于"险恶用心"造成的;自以为是、强加于人的"好心"才引发了多数悲剧——这种不自觉的施恶者有辩解的理由(比如,人家好奇嘛),甚至某种程度上还有道德优势(比如,我这是在帮你,一点不领情!)。 没有多么难解决的,尊重他人意愿,尊重他人感受,即可。 我对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点看法因为西藏问题,很多少数民族给连岳写信,他选了有代表性的发在blog上,我认识的少数民族不多,所以读这些信很有收获。 尤其是那个蒙古族朋友的,他写道:"来到大学,发现很多很奇怪有趣的现象。很多汉族同学汉语没有我流利,汉语思维没有我缜密,他们经常在我面前出丑。对于汉族人的历史我也比他们明白很多,因为我从小就对历史很感兴趣,很多汉族同学都很佩服我,应该说是绝大多数的汉族同学。可我慢慢发现不少问题,他们总是嘲笑美国人如何如何无知,除了美国什么也不知道,连中国在哪都不知道之类的。可他们还是千遍万遍的问我,你是蒙古人?你骑马吗?你家里住帐篷?你洗澡吗?听说你们内蒙,有个古大学!我***那是内蒙古大学。而且大部分同学不知道有内蒙古和外蒙古之分,不知道蒙古族除了内蒙古,在新疆西藏青海甘肃都有聚居地。不知道达赖喇嘛最早是蒙古土默特部的阿拉坦汗册封的,不知道班禅大师最早是蒙古和硕特的固始汗册封的,不知道拉卜楞寺也是蒙古人修建的,而他们有的甚至连佛教的六字真言都不知道,但是他们一致宣称要去拉萨接受灵魂的净化。" 反省自己,我对内蒙古、西藏、新疆知道些什么呢,偏见一定比真知多得多吧。美国人不知道外国是什么,我们连中国都不知道。历史书,或者说选入我们课本的历史书多是汉族人写的,少数民族在里面扮演什么角色?蛮族,虽然屡败屡战,但亡我之心不死的蛮族。"在他们的书中,蒙古人还是西藏人或者维族人都是 野蛮的未开化的,甚至是愚昧的。记得小时候读的中国通史少儿版本中,以嘲讽的口吻写到,蒙古人占领中原后,有将领提出,在中原沃野上放牧,让农田荒废,作 者写到,这些蒙古人非常愚昧,他们不知道因地制宜。"读了这些东西,我们会明白什么?少数民族是野蛮愚昧的同义词。 Tjc说的没错, "现在没多少纯种汉人啦,大家都是非洲人的后代",但这是理论上。事实上呢,你的户口本上有种族,你从小到大填过的无数表格上都有种族选项。种族是你活在这个国家挥之不去的属性。 而汉族人,虽然对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一无所知,但都一厢情愿的认为,他们高考可以加分,GCD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也惠及了他们,甚至傻到认为政策已经倾斜到损害汉族利益的程度了。他们少数民族还不满足吗?还好意思要什么呢?别傻了,看看现状吧: 茉莉:从射杀藏民看藏语危机——兼谈欧洲的语言权 朱瑞:藏人为何要抗議?——也谈西藏问题 Tjc还说:语言文字没落那是你们文化背景不厚,靠保护也没用。谁欺负你们就用法律去告他,别搞什么种族悲情帖,看起来和地域帖一样讨厌。 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影响渗透没有错,这是人类进步的必须,但这不能建立在强迫的基础上。现实情况是,你不学汉语,不上汉语学校,你就不能考大学,连过祖辈那样的艰苦农耕生活的环境也在消失,不会汉语你甚至连块肥皂都买不到。用法律去告他,更是可笑了,告谁?告GCD的少数民族政策?告四川包工头入侵西藏?我也同意汉语同化少数民族的语言只是个时间问题,但为什么不能给点缓冲,给他们留一点选择的余地。为什么要说"语言文字没落那是你们文化背景不厚"这样残酷的话。更进一步说,什么叫文化背景不厚,我们对过去知道多少,几千年的所谓文化,在人类历史上能占多少分量。 抛开少数民族不说,我们这个国家到处充满了有形或无形的不平等,城里人农民不平等,GCD非GCD不平等,这之间,又有复杂的地域,地位、职业、学历歧视。偏见和歧视无所不在,有时候我们甚至意识不到它的存在,这正是歧视的可怕之处。所以,当作为一个汉族,在谈论少数民族时,我们首先应该有意识,少数民族这个属性只会给他们带来比我们更多一重的歧视。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减少这种本已经十分突出的矛盾。一点小恩惠,像高考加分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你是一个上海人或者北京人,加的分远比任何少数民族多),在制度层面的不平等还触目惊心的时候,空谈什么没有民族分别,大家都一样,还要求少数民族别搞什么种族悲情,只能是逃避问题,并且更加激化矛盾。 April 01 控制欲望本身就是一种乐梁文道从戒酒谈到对节制欲望的理解,大开眼界: p.s.《锵锵三人行》的下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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